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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2章 她必須要告個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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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2章 她必須要告個狀

羅菲菲和元寶酸得牙疼。

林雲初到底是啥意思,嘴裏說不做裴家兒媳婦,可她為什麽要對這幾個小兔崽子這麽好?

論親,元寶才和她最親。

他才是她的親侄兒,有血緣關系的。

現在,她卻只對他們好。

一人一套,夏季衣服就有四套。

冬季也有新衣服,又是四套。

所有衣服加起來,都給元寶,元寶的新衣服,不得穿得飛起?

“元寶,看什麽看?你和她沾親帶故的,怎麽可能得到她的贈送?”

“她喜歡送不相關人新衣服,那就讓她送!以後她不管做什麽事,都和你這個侄兒沒關系!”

羅菲菲恨恨地道,各種陰陽怪氣。

不行,等她男人回來後,她一定要告訴他,他這個妹子有多可惡!

她如果一直都沒嫁人都還好,關鍵是她和人結婚了,不管怎麽樣,以後都不能呆娘家!

林雲初懶得理她。

這幾天,林雲初去燕圍口鎮區轉了好幾圈。

書裏現在描述的是84年的故事,作者寫的時候,雖然加上故事純屬虛構幾個字,但基本和那個年代發生的事差不多。

國內已經改革開放,沿海特區開始發展。

膽子大的人,有些已經下海。

不是很大、但又有消息的人,會外出打工,或者在離家更近的地方打工。

林雲初有想直接去特區發展的想法,但沒辦法,她戶口本沒在自己身上,也沒在顧家,她身份證還沒辦,想在特區找工作,必須要暫住證,她沒身份證和戶口本,根本出不去。

這戶口本什麽時候能回到自己手上,得看她和裴淮遠兩人是撤銷夫妻關系還是離婚。

這中間又涉及裴淮遠現在的生命狀況。

事情沒落定之前,她決定先等等。

先在燕圍口這邊生存下來,要生存肯定要賺錢。

公社的活,她要幹的話也能幹得來,但她更覺得自己得賺更多的錢,畢竟養四個孩子,真的需要很多錢。

她本想和龐大海兄妹一樣,在燕圍口開一個照相館,但發現燕圍口已經有一個照相館,她和照相館老板稍微聊一下後,發現生意非常不好。

鎮上的人不太興照相。

這照相館最大的客戶就是老人拍遺照。

小孩周歲生日照都很少。

燕圍口市場只有這麽大,本只有一家照相館,她再開一家,生意也好不起來。

林雲初打消了這個念頭。

她去市場轉了一圈,生意有,但也不是很好。

老百姓們很多人都在溫飽線上,手上錢緊,吃的是自己家種的大米,種的青菜,衣服爛了就打補丁,一年買不了兩套衣服,有多餘的錢他們攢了起來,根本不消費。

市場發展雖不是很繁榮,但她也看到了商機。

燕圍口有些小店的生意非常不錯,其他的吸引不了人,但吃這個事,怎麽都能吸引人。

還有就是,這裏裁縫店生意不錯。

買衣服很貴,自己買布料,然後在加工,一直都是最劃算的。

走訪幾天後,林雲初心頭微微有了些想法。

她沒打算在燕圍口常駐,沒必要自己租個店,這錢能賺點就賺點。

只可惜了,她回來之前花好幾百大洋買的照相機。

但讓她沒想到的是,她竟然收到了地理雜志的稿費。

之前她在邱家灣那邊拍的喀斯特地貌的溶洞,地理雜志收錄了,她投稿時候,寫的地址是龐大海那邊的,龐大海一收到郵政匯款單,就立馬告訴她,然後將匯款單寄給了她。

林雲初欣喜。

她這真是無心插柳柳成蔭,這樣都能賺到錢。

那她這相機就沒白買!

“這小姑子,一天到晚都在外面跑,都不知道她在跑什麽!除了給家裏帶點肉和幹貨回來,啥好吃的都不帶!”

羅菲菲好奇林雲初每天幹的活。

但又不好問。

更惱火的是,因為她故意找過她一次,她現在不管去哪都避著她。

吳薇茵每天就只幹活,其他的事,不咋管。

她在她面前說一下林雲初,她的話永遠都是,“雲初才來公社,對這裏不熟,到處看看沒什麽問題。”

“她城裏長大的,以前都沒幹過活,沒理由回自己家就要幹活。”

羅菲菲氣,只能找谷秋紅抱怨。

“小姑子回來後,家裏每天都有肉吃,這還不好?能每天帶肉和幹貨回來,已經非常大方了。你若看不上,你買比她更多的回來。”

谷秋紅回她道。

羅菲菲一楞,然後瞪她一眼,道,“谷秋紅,你這算盤珠子都蹦我臉上了。小姑子買肉,我也買肉回來,你啥都不出,還能天天吃肉!你想的可真美!”

“谷秋紅,你就是個叛徒!林雲初讓你做幾件衣服,你就成為她的狗腿子!之前你明明說,不管如何,都和我一條戰線的。”

谷秋紅將自己正在晾曬的衣服往晾衣繩上一甩,道,“大嫂,你這話說得就不好聽了。論狗腿子,你才是狗腿子中的極品!可可小姑子,讓你幹啥就你就幹啥。”

“你嫉妒可可對我好!”

“呵呵,我嫉妒你什麽?可可小姑子這麽好,她天天賣肉回家裏吃嗎?她這麽好,怎麽給你的布料會是雲初扔家裏不要的邊角料?”

這話好似一把刀一樣插羅菲菲心坎裏,她怒瞪谷秋紅,氣急敗壞的道,“谷秋紅,你會後悔的!你這麽看不上可可,可可現在可是城裏人!她以後發達了,我絕對不會讓她搭理你!”

谷秋紅冷笑一聲,“誰稀罕似的。”

和林雲初接觸一段時間後,她發現林可可全是虛情假意。

越市林家夫妻來燕圍口認親後,給了她不少錢,但她一分沒花家裏。

再次回來的時候,送他們的禮物就一些破布料。

話說得挺好聽的,但就只長了一張嘴。

還不如林雲初,林雲初不說什麽好聽的話,但她一是一,二是二,讓她幹活,她就給錢,一點都不含糊。

羅菲菲更氣了。

當即去了公社,給林可可打電話告狀。

電話一撥出去,她就有些後悔了。

林可可現在應該已經和司哲彥結婚,住在司家。

可她撥出去的電話卻是她留給她林家的號碼。

她正準備掛掉電話的時候,對面傳來了林可可熟悉的聲音,“餵,哪位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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